审计处内设审计一科和审计二科。
(一)审计一科。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完成各项综合审计及审计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学校有关内部审计制度及文件;
2.承担编制、拟定并组织实施学校审计规划及年度审计计划工作;
3. 承担开展学校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工作;
4. 承担学校及其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开展审计工作;
5. 承担经济效益、国有资产等方面的专项审计工作;
6. 根据委托对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及资产经营公司等下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7. 落实学校要求开展科研经费专项审计,对科研经费财务决算报表进行审签;
8.承担学校财务处报送的银行对账单未达账项审签工作;
9. 根据委托或授权,开展其他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10. 落实各类审计问题的整改与结果运用工作;
11.承担审计信息化建设工作;
12.承担拟定审计报告标准工作,控制审计质量;
13. 承担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以及其他工作;
14. 承担上述业务范围内的审计档案整理、立卷、归档等;
15.承担学校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和审计处办公室日常工作;
16.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审计二科。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完成各项综合审计及审计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学校有关内部审计制度及文件;
2. 承担相关建设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审计工作;
3. 承担相关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审计工作;
4. 承担相关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控制价审计工作;
5. 承担相关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审计工作;
6. 承担相关建设工程项目的经济合同审计工作;
7. 承担相关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
8. 根据委托或授权,开展其他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9. 承担上述业务范围内的审计档案整理、立卷、归档等;
10.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